岗位职责:
1、积极配合生产副矿长、总工程师在煤矿原煤生产、开拓、掘进过程中落实煤矿技术规范、标准、要求,搞好本矿的采、掘、地质、测量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。
2、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技术规范。
3、参加、组织各种会议,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4、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、检查、落实。
5、组织完成全矿原煤、掘进、打钻、通风、巷修、机电设备安装和管路安装等工作计划。
6、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会审,并对贯彻学习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
7、组织采掘工作面单项(单位)工程的施工设计,并监督按设计进行施工。
8、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。
9、参于召开月度安全会议、生产例会、调度会议,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,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告。
10、组织制定有关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和办法,按措施、作业规程组织生产。
11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,对分管业务范围内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及时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,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。
12、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,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、火、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,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。
13、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、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。
14、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。及时参与事故抢救,落实事故防范措施。
15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,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8天。
16.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。
17.必须尽职尽责,按规定下井带班,杜绝 三违 现象。
18.全面推进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。
19.完成煤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分管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。
任职要求:
1、统招大专及以学历,煤矿相关专业。
2、5年以上煤矿技术管理相关工作经验,担任煤矿技术科长3年及以上。
3、年龄45周岁以下,优秀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。
4、有安管证或职称证等相关证书。
5、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里条件。
6、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规违纪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