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、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,对采煤、掘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。
2、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;负责全矿采煤、掘进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对回采、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、支护质量、顶板管理过程中负有直接领导管理责任。负责分管生产技术科,调度室,区队班组(采煤队、掘进队、维修队等)。对分管的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,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,及时发现、解决有关问题。
3、协助矿长主持召开生产办公会议,主持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,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,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,并对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。
4、负责组织编制生产方面管理规章制度等,并组织实施;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,组织落实;制定生产方面科室,采掘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。
5、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、接续计划,参与制定年度、季度、月度的开拓、掘进、采煤等生产计划,合理组织生产;经常深入井下,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。
6、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例会,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、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、制定解决措施、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。
7、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、治理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,要保证措施、时限、资金、预案、责任人 五落实 ,出现 十种 险情,必须立即撤人,建立完善 三条 生命线。
8、坚持开展采煤、掘进、机电、运输、 一通三防 、防治水、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,切实提高本的安全管理水平。
9、对矿井通风及瓦斯、煤尘、自然发火、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,经常深入现场,及时组织采煤、掘进、机电、运输、 一通三防 、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(质量)大检查,督促相关部门(人员)整改安全隐患。
10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、人员进行采煤工作面采高、掘进工作面进尺验收,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。
11、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安装、初采、初放、回撤领导小组,并进行指导。
12、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。
13、必须尽职尽责,按规定下井带班,杜绝 三违 现象。
14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,定期组织检查,验收,保证工程质量,全面推进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。
15、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。
任职要求:
1、统招大专及以学历,煤矿相关专业。
2、10年以上煤矿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,担任生产能力120万吨/年煤矿生产矿长3年及以上。
3、年龄45周岁以下,优秀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。
4、有安管证或职称证等相关证书。
5、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里条件。
6、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规违纪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