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1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执行行业规程及公司的相关机电工作的决定、组织制定机电、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自制实施。
2、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装、调试、运行等管理工作。
3、根据生产情况,合理配置设备资源,确保生产设备的可靠性,对设备的运行质量有权做出处置决定。
4、负责所分管机电科室和基层区队的机电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分管区队机电设备的配件、材料计划,并督促落实工作。
6、负责全矿机电仪器、仪表的计量管理工作;负责计算机、办公自动化、生产调度系统的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组织落实全矿机电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,定期组织进行机电、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、治理,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及维修,确保安全运行。
8、做好分管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和机电技术研究工作,保证设备安全高效运行
9、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
任职要求:
1、50岁以下,本科以上学历,采矿、机运、通风等相关专业,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。
2、具有10年以上煤炭行业井下工作经验,在500万吨以上大型煤矿任机电副矿长或下一级职务3年以上。
3、熟悉煤矿管理流程、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,精通机电设备设施管理。
4、了解《煤矿安全工作规程》及煤炭行业知识;
5、具备较强的计划、组织、协调、人际沟通能力、分析判断能力、专业能力;
6、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知识,煤矿安全、生产等专业知识;
7、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管理资格证A证。